最高法:全面整治年底不立案现象,将坚决做到零容忍
2021-11-23
1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国法院整治年底不立案相关工作情况。就部分法院自11月底、12月初开始的年底不立案现象,最高法回应称,将要求全国法院将整治年底不立案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要对年底不立案坚决做到零容忍。
2015年以来,人民法院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一系列制度文件,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要求全国法院对依法应当受理的起诉,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特别是2019年以来,全国法院以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引领,深化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改革,实现跨域立案服务四级法院全覆盖,平均当场立案率超过95.7%。
在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诉讼服务中心主任钱晓晨介绍,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楚认识到部分法院仍然存在着自11月底、12月初开始的年底不立案现象,严重影响司法形象,背离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
全国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最高法要求全国法院将整治年底不立案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作为检验教育整顿成效的重要指标,决不让“立案难”问题反弹回潮。
对于年底不立案的现象,最高法表示,此次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是向社会各界公开承诺,人民法院将坚决巩固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全面整治年底不立案问题,对依法应当受理的起诉,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对来访、来信、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途径反映或者监测预警发现的年底不立案问题,各级法院将坚持刀刃向内,一查到底,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决不允许在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对经查实存在年底不立案问题突出的法院,采取“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问题突出且迟迟没有整改的,约谈主要领导,作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典型,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