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葫芦岛市原市委常委蹇丹被“双开”

2021-12-13

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葫芦岛市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一级巡视员蹇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蹇丹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收受礼金,侵占公款,低于评估价值购买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蹇丹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蹇丹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辽宁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蹇丹简历


蹇丹,女,汉族,1964年1月生,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11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在阜新市工作二十余年,2010年8月升任阜新市海州区委书记。2011年调任铁岭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2012年起前往葫芦岛市工作,先后担任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一级巡视员,2021年6月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