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检察院原检察长被双开
2021-12-31
12月30日,四川省纪委监委通报,宜宾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杨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悉,李杨在该省检察系统工作近三十年,于今年5月被查。最新通报显示,其不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巨额财物,还通过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大额回报,并对抗组织审查。
5月12日,四川省纪委监委曾通报,宜宾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2月30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再通报,李杨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查,李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通过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以他人名义承揽项目、投资入股;干预、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和执纪执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建、案件办理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通报称,李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杨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简历显示,李杨,男,汉族,1967年1月生,四川荣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
据了解,李杨于1988年7月参加工作后,曾在荣县司法局长山司法所工作6年,官至副所长;1994年7月起,调至荣县人民检察院,之后在该省检察系统工作27年,历任自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副检察长,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等职务,2019年1月起,任宜宾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直至2021年5月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