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巡视组查“老虎”时,有人竟泄露案情
2022-01-12
1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副主任周煜华对外透露了纪委“查自己人”的相关数据和细节。
她提到,在坚持刀刃向内方面,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坚决和勇气果断清除纪检监察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严防“灯下黑”。
“党的十九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纪检监察干部10.1万余人次,立案1.3万余件,处分1.4万余人,移送司法机关500余人。”
据了解,为解决好“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探索建立干部监督机构。
2014年3月,中央纪委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专门负责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执纪问责。
截至目前,全国省级和地市级纪委监委均设立了干部监督室。
在接受采访时,周煜华还点名提到了两个人——吉林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邱大明,中央纪委原派驻国家烟草专卖局纪检组组长潘家华。
邱大明,男,汉族,1962年6月出生,吉林榆树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8月入党,吉林工业大学技术经济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
公开资料显示,邱大明长期在吉林省工作,历任辽源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吉林省监察厅副厅长,2014年8月任吉林省纪委副书记,后兼任省监察厅厅长。
2018年2月,邱大明任吉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2018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消息,邱大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披露,邱大明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干扰审查调查工作,泄露中央巡视移交线索处置情况,违规干预、插手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并跑风漏气,对抗组织审查”。
周煜华透露,邱大明充当“内鬼”,在配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核查某中管干部有关问题期间,多次泄露组织调查情况和重要案情,把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核查重点泄露给被反映人。
在落马之后,邱大明曾表示,“像我这就属于执纪违纪、执法违法,造成的影响、带来的损失其实是非常大的、非常大的。”
2019年11月,邱大明因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法院审理查明,他敛财的数额为3594万。
此外,2003年至2006年,邱大明利用担任吉林省审计厅副厅长职务上的便利,在审计厅对外销售门市房过程中,违规预留部分门市房加价出售,后将加价部分的售房款人民币36万元据为己有。
除了邱大明之外,周煜华还提到了中央纪委原派驻国家烟草专卖局纪检组组长潘家华。
她说,我们彻底揭露了潘家华靠烟吃烟,利用“影子公司”为个人和家族谋取私利的贪腐本质。
公开报道显示,潘家华出生于1952年,今年70岁,祖籍湖北,长期在中纪委工作,2005年即以中纪委驻国家烟草专卖局纪检组组长的身份出席活动。2012年9月,该职位迎来新人选。
2021年5月11日,潘家华被查。
潘家华被指“执纪违纪,帮助烟草行业私营企业主谋取私利”“将多名亲友安排在烟草系统工作”“家风不正,纵容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在烟草系统违规获取巨额利益”等。
潘家华还是2022年首个被公诉的“老虎”。
合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潘家华利用担任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派驻国家烟草专卖局纪检组组长,国家烟草专卖局全国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行业统一实施财会管理信息系统领导小组副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就在1月6日,《新闻联播》专门报道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严查“内鬼”的新闻,当时的报道中,也提到了潘家华。
此外,被点名的“内鬼”还有: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原常委、巡视办原主任吕玉波
湖南省审计厅原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驻省审计厅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包昌林
安徽省宿州市纪委原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原副主任王琦
吕玉波在2021年12月4日被查;包昌林2021年3月30日被查;王琦落马的时间是在2021年5月14日。
这些“内鬼”究竟存在哪些问题?
其中,王琦被指“利用职权违规为亲属谋取人事利益,违规干预执纪执法司法活动”。
包昌林也存在不少问题——徇私阻扰压制检举控告,在执纪执法活动中以案谋私,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
此外,包昌林还私自留存巡视资料;在项目承揽、设备采购、案件处理、干部选任和录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纪委通报称,包昌林身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执纪违纪、执法犯法,将手中的监督执纪权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与商人老板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
数据显示,2021年1月—11月,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纪检监察干部2.4万余人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00余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9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