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117亿元汪志三无期徒刑

2020-01-21

浙江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日对汪志三等人集资诈骗等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对主犯被告人汪志三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11名被告人以集资诈骗罪等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3年不等,并处罚金;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依法处置后,按比例返还集资参与人,不足部分责令各被告人继续退赔。


庭审图


仅依据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一项,我们就能断定,这绝对是一个涉案金额十分巨大的诈骗案。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8月起,被告人汪志三等人利用浙江万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建立的“中佳易购”电子商务平台,在未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打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幌子,以所谓“消费返利”经营为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立资金池,以“全额返还商家保证金、赠送会员3倍消费积分、积分可以再次消费”为诱饵,采用开推介会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推广,并通过发展区域经理诱骗、吸引商家加盟,共计向全国各地加盟商家非法吸收“商家保证金”117.03亿余元,上述所吸收的资金主要用于返还加盟商家的“商家保证金”、赠送货款积分、支付区域经理报酬及公司运营成本等,未用于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最终造成数万加盟商家的“商家保证金”损失共计63.59亿余元。


近年来,类似的新闻不少,各种各样的诈骗平台也层出不穷,但是,不一样的公司名称,一样的套路,都是通过收后来者的钱给前面的人发高额奖励,或给注资参与者不断返还比例可观的保证金。这样的“项目”其实质与传销其实没有什么区别,一旦后续的资金不足以给前面的业务人员发放高额奖励或返还相应比例的保证金,资金链条说断就断,“项目”说倒就倒,爆雷只是个时间问题。



案发后,公安机关全力开展涉案资产追缴工作,依法查封、扣押、冻结了浙江万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及其他相关涉案资产。追缴到案的资产将依法移送执行机关,不足部分责令各被告人继续退赔,按比例返还集资参与人。


该案已造成63.59亿余元的损失,究竟有多少人能获得多大比例的赔付虽然还是个未知数,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许多人会有不小的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汪志三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各被告人的非法集资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造成全国各地数万加盟商家巨额财产损失,依法应予惩处。


看到这样参与者众多的骗局被揭开,总是让人痛心疾首,多少人辛辛苦苦许多年,一朝不慎全被骗。


虽然诈骗的行为迟早是要现原形的,但是该公司成立之初,却是另一付面孔。经过一番网络检索,不仅看到地方政府曾经对其给予支持,而且该公司还曾获得过相当高级别的媒体为其进行宣传,这更增加了普通百姓对诈骗公司的分辨难度。更可气的是,在诈骗行为暴露之前,不少类似企业还获得过“X强企业”、“纳税大户”等光荣称号。


诈骗公司曾经的宣传活动


虽然很多人都希望能够快速致富,但是希望大家始终要记住一点:天上不会掉馅饼,没有只挣不赔的买卖。如果某个项目被说成只挣不赔,而且获利还相当可观,多半可能是陷阱。


对于并不具备多少专业金融知识的群众,我们再次提醒大家,对于不了解的项目不要轻易参与,更不要投入自己的全部积蓄,否则,被骗后将血本无归。


生活不易,不要让自己的辛苦劳动给骗子创造财富!


来源: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