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李文亮名字商业逐利引出的道德法律思考

2020-02-28

当对新病毒保持高度警惕的李文亮医生因感染新冠肺炎不幸去世后,全社会都在为他的不幸牺牲而感到悲痛。

 

可是此时,却有各种行为丑陋的人跳了出来。不仅有人冒充李医生家属的身份明目张胆的骗钱,还有人立即将其名字抢注为商标来蹭热点,这种行为不仅令人不齿,也引起了全网的一片挞伐,抢注商标行为被大家认为是吃相难看、做人无底线。

 

不过,令我们感到欣慰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已经依法驳回了将“李文亮”进行商标注册的申请。


 

日常生活中,我们偶尔能看到一些企业故意碰瓷知名品牌或驰名商标,将企业名称与知名品牌的文字差别尽量缩小,有的可能只是笔画之间的细小差别,稍有不慎就会误以为是同一企业,这种“傍名牌”的行为涉嫌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此外,还有部分人故意抢注名人的名字,知名影视演员名字被抢注为商标的更是屡见不鲜,不仅给当事人造成极大困扰,有些抢注者甚至以抢注的商标对相关人员进行讹诈,这样的行为更是涉嫌违法。

 


我国商标法的第四条明确规定,不以使用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如有人遭遇前述被讹诈行为,完全可以对抢注者发起诉讼,甚至要求赔偿。只有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打击这类违法行为。

 

此次将李医生名字进行抢注的行为之所以会引起全网炮轰,是因为此举不仅伤害了大众的情感,更是挑战了公序良俗。这一行为触犯了我国《商标法》的第十条第八款: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

 

早在27号,商标局审查部门就下发了《疫情防控相关商标审查指导意见》,明确与疫情相关的标注与名字的审查指导意见,依法从严从快打击与疫情相关的非正常商标注册申请行为。如,对雷神山、火神山等商标注册实施管控。

 

但是,仍然有相当一部分人在进行相关商标的抢注,截至目前,竟然有近千件与“火神山”“雷神山”及与此次疫情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足见一部分人对抢注商标有多疯狂。

 

此次的商标抢注事件虽然令大众心生不快,但也不失为一次普法的好时机,相关部门不妨以此为契机,对部分热衷于抢注商标的人进行一次商标法的普及,让大家既了解注册商标的相关条款,更应遵守公序良俗,如此,我们的法治建设将会更加顺畅。


来源:国媒网学研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