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上午,海南省高院依法对昌江黄鸿发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黄鸿发执行死刑。
因二审在疫情期间,为确保庭审疫情防控“零风险”,被告人均穿防护服,戴防护眼镜和口罩,入场前测体温。
二审现场
黄鸿发执行死刑,黄鸿明死缓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黄鸿发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作出二审判决:
维持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黄鸿发作出的一审判决,即判处被告人黄鸿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行贿罪等17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黄鸿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等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限制减刑。
被告人黄应祥、黄鸿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等罪,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其余被告人均依法从严从重判处刑罚。对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价值25亿余元的涉案财物已组成资产处置小组另案处置。
实施刑事犯罪高达53起
据悉,1月13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黄鸿发涉黑案及其“保护伞”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宣判后,被告人黄鸿发等82人提出上诉。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月6日受理后,依法组成五个合议庭进行二审审理。
现查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起,黄鸿发及其家族成员就作风蛮横,逞强争霸,吞并其他恶势力团伙并招揽社会闲散人员组建“打手队伍”,实施故意伤害行为、开设赌场等,至1995年,黑社会性质组织正式形成。
为牟取暴利,这个涉黑组织通过开设赌场、非法采矿、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大肆敛财,对海南昌江地区的赌场、铁矿、混凝土、石场、砂场、废品回收、娱乐场所、农贸市场、啤酒销售、烟花爆竹、土建工程、摩托车销售、典当行、驾校等多个行业、领域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以商养黑”,“以黑护商”,通过十几个经济实体攫取20多亿元巨额非法收益,用于支持组织运行、发展。
这个涉黑组织长期在昌江地区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大量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实施刑事犯罪高达53起,共触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等16项罪名,导致2人死亡、3人重伤、13人轻伤、5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造成昌江地区人民群众极大的心理恐惧,致使大量被害人不敢报案。
为寻求非法保护,黄鸿发涉黑组织以非法收益为诱饵,引诱、拉拢、腐蚀政府职能部门及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充当“保护伞”,导致该涉黑组织在昌江地区大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长期未被打击处理,严重干扰、破坏了昌江地区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经营、生活秩序,破坏当地政府及司法机关的公信力。
一审现场
掌控十几个经济实体
非法收益达20余亿元
该团伙通过十几个经济实体攫取20余亿元的巨额非法收益,用于支持组织的运行、发展。
南都记者通过天眼查发现,黄鸿发实际控制公司多达12家,这些企业涵盖水泥、环保科技、混凝土、石英砂、典当、金融等领域,且绝大部分企业注册资本都达数千万元。
其中一家公司为昌江鸿发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黄鸿金,1996年成立,注册资本2300万元。该公司2007年接手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第二农贸市场后,摊位费一直居高不下,第一年的摊位费18000元,第二年直接涨到23000元。2018年政府接管以来,摊位费仅收7900元,比原来的下降了65%。
黄鸿发被捕
为垄断淡水鱼生意
杀害一17岁少年
黄鸿发涉黑团伙还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导致2人死亡、3人重伤、13人轻伤、5人轻微伤。据了解,因惧怕黄鸿发的势力,大量被害人不敢报案。
黄鸿发涉黑团伙曾为了垄断当地淡水鱼生意,杀害一17岁少年。
据媒体报道,2000年9月26日,17岁少年小志(化名)在放学路上突然被人拦住带走,进行殴打,期间,几人曾对他提及淡水鱼的事情,小志称自己不了解,但是会告诉妈妈,谁料刚刚言罢,他便身中6刀倒地。
据了解,刺伤小志的人,便是黄鸿发的手下,为了满足自己的野心,他开始涉及淡水鱼产业,小志的妈妈常年从事淡水鱼产业,便被黄鸿发及手下盯上,并且多次和她协商“垄断”一事,为了生活,小志的妈妈拒绝了黄鸿发的要求,对方便放话,要打死他儿子。
于是,年仅17岁的小志命丧于这场斗争中。小志离世后,小志的妈妈彻底放弃淡水鱼行业,再也不敢去碰。
现场扣押冻结资产就高达15亿元
2019年1月6日晚,黄鸿发、黄鸿明及其家族成员黄应祥、黄鸿金,团伙骨干吴文、陆海涛、钟福文、李向光、李国春、文海、林仕壮、谭琼华、阮明财等落网。
据了解,为了抓捕他们,海南省公安厅从全省抽调警力1210余人,车辆300余辆。
警方现场扣押的财物也让人瞠目。包括人民币302.56万元、外币折合人民币38.25万元、机动车53辆、管制刀具8把、枪支2把,以及资金账本一批。此外,冻结银行账户资金11745.95万元,查封涉案公司、个人名下房产167套,查封土地55宗、林地33宗。
仅仅是当晚扣押、冻结和查封的资产,初步估算价值就在15亿元以上。
黄鸿发被捕现场,警方扣押大量涉案财物
2019年8月,海南警方曾在微博发布“昌江‘黑老大’黄鸿发二十多亿的涉案资产大公开”的视频。视频中,被扣押的车辆排起来如同车展,不少都是豪车,车牌也都是888、9999等吉祥号码。
“这是人生如意的玉,涉黑涉恶肯定凉凉”“1768年的拉菲,喝一口一年工资好像”“黑的油梨(花梨),像这么大起码得50年以上的树龄。”视频中的警察介绍道。
视频还显示,桌面上摆放着枪支子弹、一堆的房产证和存折本。还有价值连城的玉白菜、价值数十万元的名表、象牙等。
海南警方曾发布视频,公布黄鸿发黑社会团伙涉案资产
至少77名公职人员涉黄鸿发案
黄鸿发涉黑团伙如此猖狂,且能够长期盘踞当地未被打击处理,一大原因是背后有“保护伞”。
在黄鸿发涉黑团伙头目和骨干成员被抓获后,2019年1月,海南省纪委监委第十二审查调查室统筹三亚市、昌江县纪委监委和洋浦纪工委监委等审查调查力量成立专案组,严惩昌江黄鸿发等黑恶势力背后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2019年春节前夕,海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敦促为黄鸿发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或涉及腐败问题的公职人员,在2019年3月11日前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自首”。通告发布后,包括昌江县公安局三名派出所原所长在内的9名公职人员先后投案自首。
从2019年2月28日到2019年11月,77人因涉黄鸿发案背后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这些人包括:曾担任过昌江县公安局局长的麦宏章,东方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陈东,海南省森林公安局原党委书记、政委王雄进,等等。
来源:南国今报微信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