仝卓事件被写入《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读本

2020-08-19

近日,有网友发现,“仝卓伪造应届生身份参加高考”一事,被作为政务处分典型案例写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读本》一书中。

 

据书中目录显示,“临汾市纪委监委发布关于仝卓以伪造应届生身份参加高考等问题调查情况的通报”作为“案例一”,被纳入“政务处分典型案例”一章。

 


今年5月,艺人仝卓在网络直播中自曝“2013年参加高考时用了某些手段,把往届生的身份改成了应届生”。这番言论引发网友关注,后有网友注意到其父仝天峰任职于山西省临汾市人大常委会,质疑背后是否有失职渎职、公权私用等问题。

 

随后,涉事的临汾、延安两地都开展了调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分。其中,临汾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仝天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临汾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晋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临汾市尧都区政协副主席朱云龙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临汾市尧都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国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从政务处分法的角度来看,仝卓事件具有以下几个典型意义:

 

1、本案涉及多名公职人员。临汾通报了15名,延安通报了6名,包括仝天峰、李晋平、谢东平等,都属于监察法和政务处罚法规定的公职人员。

 

2、本案包含多种职务违法行为。如有人滥用职权安排下属违规为仝卓办理入学手续;有人玩忽职守知道下属伪造仝卓户籍迁移手续,既不制止也不报告;有人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请托有关人员为仝卓办理虚假转学手续。

 

3、多名涉案公职人员受到政务处分。临汾市纪委监委、延安市纪委监委依法做出了政务处分决定,朱云龙被记大过,仝天峰、赵国华、李庆锋等人被政务撤职。

 

以上都是典型案件里的典型教训。

 

仝卓事件涉事领导干部人数触目惊心,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和纪律作风建设迫在眉睫,仝卓事件教训深刻,警钟长鸣!


来源: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