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平度市公安局政委高斌、主任科员郭好立双双“落马”。
青岛市纪委微信公众号“清廉之岛”10月9日通报称:平度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副县级)高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青岛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青岛市纪委监委指定,莱西市纪委监委对平度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主任科员郭好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悉,自2013年起,高斌、郭好立二人在平度市公安局共事已有7年。
官方简历显示,高斌,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籍贯和出生地均系山东省平度市,大学文化,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2月参加工作。
高斌曾任平度市公安局预审科科长、城区公安分局局长等职,1999年2月任平度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2年9月任平度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委、副局长,2012年10月任平度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副局长,2012年11月至今任平度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郭好立,男,汉族,1965年9月出生,籍贯和出生地均系山东省平度市,大专文化,198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
郭好立曾任平度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治安警察大队大队长,2013年4月任平度市公安局副局长、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2013年5月任平度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2014年2月任平度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4年11月至今任平度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主任科员。
而在此之前,平度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原主任杨波已于10天前被通报双开。
9月29日,青岛市纪委监委网站通报称:日前,经青岛市纪委监委指定,平度市纪委监委对平度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原主任杨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通报指出,经查,杨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消费卡,违规发放补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设立“小金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涉嫌受贿犯罪;不依法履行职责,放纵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通报强调,杨波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毫无党性原则和法纪观念,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平度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平度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波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