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加拿大籍被告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走私毒品上诉一案,依法进行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伙同他人走私甲基苯丙胺222.035千克,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毒品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以走私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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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后,原审被告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不服,提出上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认为一审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上述裁定。
二审审理期间,法院依法保障了上诉人谢伦伯格的辩护、使用本国语言参与诉讼等各项权利,听取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并为其聘请了2名翻译。加拿大驻华大使馆官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等旁听了宣判。
10日下午,加拿大大使馆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加拿大强烈谴责中国维持对罗伯特·谢伦伯格死刑判决的决定,并表示坚决反对这一残酷且非人道的刑罚,并将继续与中国当局交涉,为谢伦伯格提供宽大处理,还称中国对谢伦伯格的刑罚是“任意性”的。
虽然加拿大没有死刑,但是不能把加拿大的法律套用到中国,毕竟各国国情不同。更重要的是身处中国就应该遵守中国的法律,而不是在中国违法之后用外国的法律为犯罪分子开脱。
众所周知,中国对涉及毒品的犯罪行为处罚是极其严厉的,乃至于有个流传非常广的段子,把在中国贩毒列为“世界上最危险的职业之一”。
过往案例显示,有些涉世未深的中国留学生,假期回国时偶尔会遇到朋友或者老乡请托帮忙带东西回国的情况,一旦带回的东西里包含毒品,即使是不知情也会面临非常严重的后果,轻则坐牢,重则丧命(携带毒品达到50克就会判死刑),这就是中国对毒品坚决打击的态度。
有网友表示,按照谢伦伯格走私毒品的重量计算,足以将他打成筛子或者枪毙4千多次,加拿大官方却称给贩毒分子判死刑不人道,难道贩毒祸害他人就人道?
还是那句话,中国对贩毒、吸毒等涉毒行为零容忍,哪怕只是利用自己的居所容留他人吸毒都会受到严厉的处罚,所以身在中国,请珍爱生命,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