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和全国妇联开展帮扶困难妇女专项活动

2022-04-07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今年3月至年底共同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帮扶重点对象包含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拐卖等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妇女。

通知指出,检察机关协同妇联救助帮扶的困难妇女还包括:属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农村妇女,家庭主要劳动力受到违法犯罪侵害致死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承担养育未成年子女、赡养老人义务的妇女,以及身患重病或者残疾的妇女和无人赡养的老年妇女。

此外,按照通知,对于因就业性别歧视、职场性骚扰等民事侵权案件导致生活困难,通过法律途径难以解决,以及因遭受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生活确有困难,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妇女,案件办理地检察机关也可以协同妇联组织开展帮扶救助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要求,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对困难妇女启动救助工作程序中要尊重困难妇女的人格尊严、名誉权和隐私权等合法权利,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下一步,通知强调,检察机关和妇联应建立每月会商机制,实行救助案件信息及时共享,解决突出问题,并研究出台本地区相关工作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强化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移送、联合回访等工作,更好保障妇女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