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前首富高乃则被立案侦查,曾涉胡志强等多起腐败案

2021-12-10

12月2日,陕西府谷县公安局发布通告称,府谷县公安局已对陕西兴茂侏罗纪煤业镁电(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乃则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为了进一步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全力推进案件侦办、追赃挽损、资金核查等工作,最大限度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就高乃则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的有关事宜发布通告。

 

通告称,请以借款名义参与集资的集资参与人持相关证据到府谷县公安局处非大队报案并说明集资经过、本金及利息等情况;请以入股名义变相参与集资的集资参与人持投资入股凭证银行流水转账凭证等资金交付证据材料和本人身份证到府谷县公安局处非大队报案并说明集资经过、分红、借款等情况(涉及的入股煤矿名单:府谷县大昌汗张三沟煤矿、府谷县中联矿业有限公司、府谷县弘建煤矿有限公司、府谷县新民镇丈八崖联办煤矿、榆林市榆阳区鑫源煤矿、山西忻州神达金山煤业有限公司)。

 

警方表示,请上述人员自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府谷县公安局处非大队进行登记报案,望相互转告周知。受办案期限限制,逾期报案登记不予受理,法律后果自负。

 

 


据媒体此前报道,陕西省纪委监委2020年3月10日上午通过其网站秦风网发布消息:近日,陕西省监察委员会决定对陕西兴茂侏罗纪煤业镁电(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乃则涉嫌行贿犯罪问题立案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高乃则曾是陕西首富,先后在胡润慈善排行榜上位列第91位、第85位、第15位,2011年福布斯中国富豪榜第198位。

 

2018年6月12日,胡志强落马。据了解,两天后的6月14日,陕西前首富高乃则在西安被相关部门带走调查。

 

2019年8月20日至21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陕西榆林市委原书记胡志强受贿一案。据其《起诉书》显示,胡志强受贿案中,行贿数额最多的是陕西兴茂侏罗纪煤业镁电(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乃则。

 

胡志强庭审资料图


《起诉书》显示,2008年至2011年,胡志强利用职务便利在煤炭资源整合审批、3052化工项目顺利进行、协调建设银行榆林分行筹集资金等方面为高乃则提供帮助。2008年至2011年,胡志强先后八次在榆林市政府办公室、榆林市金龙饭店附近等地,共计收受高乃则给予的人民币830万元、24万美元、价值人民币35.65万元的纪念金币一套。

 

 

此外,2019年10月,陕西省佳县原县委书记辛耀峰被公诉。西安市检察院指控:辛耀峰在担任府谷县县长、佳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辛耀峰的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媒体的公开报道显示,辛耀峰与陕西前首富高乃则关系密切。

 

报道称,高乃则做煤炭生意发家,在府谷政商两界都吃得开。2014年,煤炭行情陷入低谷,高乃则的生意面临危机,资金出现巨大缺口。7月,在时任府谷县长辛耀峰的主持下,府谷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向高乃则旗下的陕西兴茂侏罗纪煤业镁电集团借款,金额高达6亿元。

 

秦风网曾发文《高乃则被立案调查释放了什么信号?》表示,高乃则被立案调查向企图“围猎”干部的行为拉响警报。据陕西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室一办案人员说:“对行贿人的法律责任追究将提到和受贿人同等重要的程度,行贿人不仅受到刑事责任追究,不正当财产利益也将被全部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