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厅官挂职国家部委期间向私营业主无偿借车
2022-04-28
已于今年2月以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的广东省政府原副秘书长曹达华,又有一起多年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近日获官方披露。
4月27日,南粤清风网发布了广东省查处的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便包括省政府原副秘书长曹达华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问题。
官方通报披露:2017年8月至2018年6月,时任广东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广东自贸办专职主任曹达华在国家某部委挂职期间,向私营企业主借得1辆商务车,供其无偿使用。曹达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曹达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公开资料显示,曹达华,男,1974年5月出生,汉族,广东新兴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曹达华曾任广东新广国际集团(澳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新广国际集团(港澳)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南方建筑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南粤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
2016年6月,曹达华曾被拟提名为阳江市市长候选人,但在次月出任广东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广东自贸办专职主任。两年后,曹达华于2018年10月转任广东省发改委副主任、省大湾区办常务副主任(正厅级)。
2020年12月,曹达华履新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保留正厅级),直至次年9月通报被查。
广东省纪委监委“双开”通报指称,曹达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善于自我包装、投机钻营,是典型的“两面人”;缺乏敬畏之心,漠视党纪党规,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贪婪自私,“靠企吃企”,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并攫取巨额利益;生活腐化堕落;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承揽工程项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22年2月,中国检察网发布消息称,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曹达华(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曹达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6年至2021年,被告人曹达华利用担任南方建筑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东南粤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其他个人或公司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