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父亲前后脚落马的80后厅官获减刑5个月已刑满出狱

2022-05-25

80后”落马厅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原副行长姚蔚案再获官方披露。

 

近期,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原副行长、党委委员姚蔚获减刑5个月,已刑满出狱。

 


427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姚蔚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刑罚与执行变更审查刑事裁定书》显示,罪犯姚蔚,男,198219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研究生文化。现在吉安监狱服刑。

 

上述裁定书称,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22日作出(2018)赣05刑初16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姚蔚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10万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

 

执行机关吉安监狱认为,罪犯姚蔚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于202241日提出减刑建议书,报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建议对该犯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41日受理后依法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异议。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241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吉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胡海舟及书记员罗其辉,吉安监狱指派工作人员詹宇出庭履行职务,罪犯姚蔚到庭参加诉讼。该案现已审理终结。

 

检察机关认为,罪犯姚蔚符合减刑条件,执行机关提请减刑程序合法,建议人民法院在五个月以下裁定减刑。

 

上述裁定书还称,经审理查明,罪犯姚蔚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安心改造,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积极参加监狱组织的政治、文化、技术学习,在劳动中服从分工,积极肯干,较好地完成了劳动任务。20193月至20219月,先后获得监狱计分考核表扬4个,余分300.52,违纪扣考核分2次,累计扣分10分。另查明,罪犯姚蔚已履行原判罚金110万元。上述事实,有执行机关提交的罪犯悔罪书、罪犯奖惩审批表、罪犯评审鉴定表、罪犯改造的日常考核资料、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以及管教民警、同监犯证言等证据证实,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确认。经委托吉安监狱将该犯的改造表现和拟减刑情况公示,无异议。

 

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罪犯姚蔚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符合减刑的法定条件。鉴于执行机关在提请减刑时对该犯的减刑幅度已从严掌握,且从严情形属实,从严幅度适当,本院依法采纳执行机关的减刑建议。

 

2022420日,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对罪犯姚蔚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减刑后刑期:自2018419日起至2022518日止)。该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据媒体此前报道,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原副行长、党委委员姚蔚系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姚迪明之子。

 

2018419日,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姚迪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姚迪明,19559月出生,曾任江西省投资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053月至201011月任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011月至201712月任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1712月,因对“11·24丰城电厂冷却塔坍塌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被撤销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职务。

 

姚迪明落马四天后,其儿子姚蔚也随即落马被查。2018423日,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中信银行南昌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姚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落马前,姚蔚是江西“政坛新星”、80后厅官。他在30岁左右就跻身副厅级干部,之后又挂职担任过四川宜宾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据悉,在姚迪明、姚蔚父子落马5个多月后,即2018930日,江西省纪委省监委对姚迪明进行“双开”通报。在通报中还着重提及到了姚迪明“家教不严、家风不正”等问题。

 

另据南昌晚报20201月报道,江西法院发布2019年“打虎”成绩单,2019年江西法院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443585人,其中原县处级以上51人。一审宣判的厅级干部10人,其中包括——姚迪明: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受贿罪,2019212日判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20万;姚蔚:中信银行南昌分行原副行长,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2019212日判有期徒刑46个月并处罚金1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