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过亿的落马市长:老板的钱我不要他也挥霍了

2022-08-04

“这市长咱干一回,还一个人不安排啊!”近日,家庭财产超亿元的辽宁省营口市委原副秘书长、大石桥市原市长周大寨亮相辽宁省纪委监委警示短片《案鉴》。

 

警示片中,周大寨坦言,在跟老板的接触过程中,看到他们的生活方式,花钱如流水,一顿饭几万块,心理上开始不平衡。

 

 


“看他们挥霍,觉得送俩钱也正常,我不要他也挥霍了,也剩不下。”就这样,周大寨的思想发生了变化。

 

公开资料显示,1998年,周大寨在营口市下辖的县级市大石桥任市委副书记,后担任大石桥市长,开始主政一方。周大寨正是在调任大石桥市后,开启了他的贪腐生涯。此后,周大寨又调任营口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市委副秘书长等职务。2017年11月,54岁的周大寨提前退休。

 

但提前退休也没能安全落地,2019年11月,周大寨落马。2020年3月7日,营口市监察委在办理营口青花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某3等人涉黑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周大寨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同年10月29日,营口市监察委对周大寨立案调查,同日,被采取留置措施。

 

2020年1月,周大寨被开除党籍。经查,周大寨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与他人串供,伪造、转移证据,对抗组织审查;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职工招录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利;收受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便利,为涉黑犯罪集团侵占国家资源、获取非法利益提供帮助;在履行社会管理职责中失职渎职;办理虚假户籍并持有、使用虚假身份证件,已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

 

2021年2月,周大寨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4月,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公布了《周大寨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审刑事判决书》。其中,周大寨如何帮助涉黑犯罪集团侵占国家资源的细节得以曝光。

 

裁判文书网判决书披露,截至2019年11月,周大寨家庭总财产折合人民币共计10133.12万元,除去能够说明来源的家庭合法收入355.46万元,周大寨违纪违法收入6109.32万元和已查实的涉嫌受贿金额1466.13万元以外,尚有2202.21万元不能说明来源。

 

今年8月2日,周大寨作为反面教材出现在辽宁省纪委推出的反腐案件警示视频中。

 

“我已经退休了,但却身败名裂。我奋斗了三十多年,现在却一无所有。我这年龄应该享受天伦之乐,却要身陷囹圄。”在警示片中,周大寨悔恨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