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检察网消息,日前,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原副局长王叶森涉嫌受贿、非法持有枪支一案,经阳泉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阳泉市矿区人民检察院向阳泉市矿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叶森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阳泉市矿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9年,被告人王叶森利用担任阳泉市郊区国土资源局局长、盂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阳泉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处级领导干部、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在矿产资源开采、企业生产经营、煤炭资源整合、工程承揽、土地出让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叶森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应当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9年8月23日,阳泉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通报称,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王叶森(主持全面行政工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省纪委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阳泉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通报所附简历显示,王叶森,男,汉族,1970年8月生,河北辛集人,硕士学历,无党派,1994年7月参加工作。
阳泉市纪委监委网站2019年12月26日发布通报称,王叶森被开除公职。通报显示,经查,王叶森丧失理想信念和政治操守,公然发表不当政治言论,严重污染政治生态;工作作风独断专行、简单粗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高消费服务;追求奢靡享乐,生活腐化、道德败坏,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住房;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索取和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我们注意到,在司法机关日前公开庭审的另一案件中,当事人也涉嫌违法持有枪支弹药。
2020年1月15日、16日,由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原委员、副厅长孟建伟(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一案,在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孟建伟利用担任包头市公安局局长、包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等职务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索取或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其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追究孟建伟刑事责任。
来源:中国检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