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孙德顺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行长孙德顺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孙德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孙德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孙德顺利用担任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行长,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孙德顺 资料图
已退休一年的孙德顺,不仅是今年首个被开除党籍的金融中管干部,也是金融腐败的典型。
2018年至今,接受党纪政务处分的前供职于金融机构的中管干部共有三位,除孙德顺外,另两人分别是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和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怀邦。
现年61岁的孙德顺,有超过30年的金融从业经验,在中国工商银行工作20年后,2005年12月进入交通银行,掌舵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近6年,直至2011年末加入中信银行任副行长,2016年7月20日起任行长。2019年2月,中信银行公告称,孙德顺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中信银行行长等职务。
中央纪委对孙德顺的通报中指出,孙德顺丧失理想信念,毫无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严重违背党中央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限制、压降制造业贷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向贷款客户借用房产,由他人支付应由其本人承担的费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价值观极度扭曲,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经商办企业,为本人及亲友攫取巨额利益;贪欲极度膨胀,把贷款审批权力作为谋取个人利益的筹码,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在贷款授信、审批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孙德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系金融领域腐败问题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数额特别巨大的典型,应予严肃处理。
据媒体披露,中信银行在过去一年多时间收到的三张超千万罚单均涉及房地产金融,其中,今年2月北京银保监局的罚单中,19个违规事项有13项涉及房地产。近四年的时间里,中信银行收到的各项罚单更是高达1.2亿。
来源: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