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孙应征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目前正在接受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此前,湖北黄冈麻城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吴某雄行贿案中,吴某雄在庭审现场介绍:孙应征担任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时,曾不顾下属检察院的反对意见,帮林明学假释。
林明学案回顾
林明学于2004年1月15日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信用卡诈骗行贿罪,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决生效后,2004年3月8日投入广西省桂林监狱服刑,后调至湖北省服刑。
2007年8月30日,经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一年。
2008年10月29日,经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1年3个月。
2010年6月7日,经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一年3个月。
2009年8月27日,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做出2009年9月9号罪犯暂狱监外执行决定书,决定对林明学暂狱监外执行一年,时间从2009年8月21日至2010年8月20日。
林明学被违法假释后又实施了故意伤害容留他人吸毒、聚众淫乱、行贿等多种犯罪行为。
林明学假释案曝光后,一度被媒体称为湖北“孙小果”案广受公众关注。
孙应征简历
孙应征,男,汉族,1956年10月出生,湖北崇阳人,197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9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
1988年12月至2004年8月,历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研处处长、研究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2004年8月至2006年10月,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2006年10月至2007年1月,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2007年1月至2016年1月,任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16年1月至2019年10月,任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9年10月退休。
来源: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