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铜仁市委原常委、玉屏侗族自治县委原书记王俊铭(副厅级)在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半年后,贵州省纪检机关披露了他2013年至2019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禁酒令”问题。
4月29日,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其中,关于王俊铭的通报指出,“2013年至2019年,王俊铭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黄某某、刘某某等9人赠送的礼金2万元、‘红星闪烁’茅台酒6瓶、国宴茅台酒6瓶、普通飞天茅台酒20瓶、‘30年国酒香’香烟2条;王俊铭违反《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在公务接待中多次安排玉屏县机关事务局提供茅台酒。”
上述通报还提到,“王俊铭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1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
2020年1月2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援引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贵州省铜仁市委常委、玉屏县委书记王俊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官方简历显示,王俊铭,男,汉族,1965年10月出生,河北省魏县人,1987年4月参加工作,198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文化。
在调赴贵州任职之前,王俊铭长期在河北邯郸工作,曾先后担任魏县城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曲周县副县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等职。2011年10月,王俊铭迎来仕途转轨,“空降”担任贵州玉屏县委书记,并在5年后跻身铜仁市委常委,继续兼任玉屏县委书记职务。
值得一提的是,王俊铭当年是被贵州重点引进的12名优秀干部中的一员。
据人民网2013年1月的《贵州两年“空降”12名县委书记引多方关注》一文报道,“2010-2011年,贵州分两批从江苏、浙江、山东、河北、重庆5省(市)引进12名优秀干部担任县委书记。在一个全省88个县中半数以上为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的欠发达省份,一下子拿出12个县级‘一把手’岗位来引进外省干部,这样的勇气和力度,在贵州数头一回,在全国亦不多见。”
报道提到了出任玉屏县委书记的王俊铭——他“提出把玉屏打造成‘中国箫笛名城,新型工业重镇,黔东经济社会发展极’,让干部群众看到了加速发展的希望”。
地处贵州省东部的玉屏县是全国五个、省内唯一的侗族自治县,全县国土总面积523.78平方公里,辖1乡3镇4街道,80个村22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20万人,侗族人口占70%以上,素有“黔楚咽喉”“黔东门户”之称。
2020年11月14日,在通报被查近10个月后,王俊铭被通报“双开”。通报称,“经查,王俊铭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省委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期间,不按规定报告其个人倒卖茅台酒的情况,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规在公务接待中使用茅台酒;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利用职权为下属在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瞒报房产;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倒卖茅台酒牟利,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获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决定向企业支付资金占用费;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2020年12月1日,最高检发布消息:日前,贵州省铜仁市委原常委、玉屏侗族自治县委原书记王俊铭(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毕节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毕节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俊铭利用担任河北省曲周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铜仁市委常委、玉屏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在担任玉屏县委书记期间,擅自违规决定出让公租房,致使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