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行吃行的金融“蛀虫”被开除党籍

2021-10-27 10月26日下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崔滨洲被开除党籍。

今年63岁的崔滨洲,2018年7月退休,退休近3年后,今年4月25日被查。

崔滨洲长期在建行工作,曾任职建行湖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8年多,建行陕西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3年多,2001年在任建行浙江省分行行长期间,曾卷入“中江系”信贷风险事件,受此影响,在任浙江仅一年后就黯然离任,被降职出任建行沈阳审计分部主任。

今次通报称,崔滨洲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目无党纪国法,党的意识淡漠,与党组织离心离德,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以权谋私、以私废公,收受“雅贿”,家风不正、家教不严,“靠行吃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以权谋私、以私废公,收受“雅贿”

据公开履历,崔滨洲生于1958年6月,湖北襄阳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6年3月参加工作,198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6年3月,崔滨洲出任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3年后升任建行湖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任职8年多,期间曾被评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2007年7月,崔滨洲调任建行陕西省分行,担任主要负责人、党委书记、行长,任职3年多。

先后在湖北、陕西两省分行担任过“一把手”, 2011年2月,崔滨洲出任建行浙江省分行主要负责人、党委书记、行长,然而任职短短一年即离任,2012年3月调离浙江,被降职出任建行沈阳审计分部主任。

此后,崔滨洲在沈阳工作了一年零四个月,2013年7月调任建行湖北省分行资深专家。然而他在这个“资深专家”的岗位也只工作了两个月,此后履历显示,2018年7月,时年60岁的崔滨洲到龄退休。

退休近3年后,今年4月2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消息,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崔滨洲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今次公布的审查调查结果称:经查,崔滨洲违反政治纪律,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对抗组织审查,搞封建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信贷客户礼品;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侵吞单位财物,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本人的职权和地位谋取私利,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和亲属谋取利益,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获取贷款、承揽工程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崔滨洲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目无党纪国法,党的意识淡漠,与党组织离心离德,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以权谋私、以私废公,收受“雅贿”,家风不正、家教不严,“靠行吃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建设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崔滨洲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经浙江省杭州市监委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曾因违规追加贷款被降职

在崔滨洲履历上,他于2011年2月任职建行浙江分行,仅仅一年后,于2012年3月从建行浙江省分行行长降为建行沈阳审计分部主任,为何被降职?因其曾卷入“中江系”信贷风险事件。

中江集团总部设在杭州,是集地产、制造、贸易、投资等业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多元化控股集团(直接持股控股或间接控股的公司众多,俗称“中江系”)。

据新华网报道,2009年至2011年间,因资金紧张,浙江中江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俞中江分别以其实际控制的多家“中江系”关联公司的名义,伙同公司副总经理徐赛兰,通过伪造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虚构资金用途、虚构供货合同、伪造项目合同等欺骗手段,百余次骗取多家银行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所得资金大部分用于归还银行贷款、缴纳税款、支付货款、支付个人借款和高额利息等。

2012年上半年,浙江中江集团出现财务危机并破产重整,经统计发现该集团债务规模高达80亿元,银行贷款约50亿元。其中规模最大的是建行浙江省分行,提供贷款约30亿元。

彼时,素以风控严密著称的建设银行,却向濒临破产的中江集团大规模发放贷款,引发市场高度关注。而这一切恰发生在崔滨洲担任建行浙江省分行行长期间。2012年3月,崔滨洲因违规追加对中江集团的贷款发放规模被撤职,降职出任建行沈阳审计分部主任,在建行浙江省分行的任期仅短短一年。

此外,银保监会还在崔滨洲任期内(2011年11月)先后向建行浙江省分行开出两笔25万元的罚单,处罚事由分别为“流动贷款发放不审慎”和“未按项目进度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

崔滨洲简历

崔滨洲,男,汉族,1958年6月生,湖北襄阳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6年3月参加工作,198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6年3月至1999年1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1999年1月至2007年7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07年7月至2011年2月,任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主要负责人、党委书记、行长;

2011年2月至2012年3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主要负责人、党委书记、行长;

2012年3月至2013年7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审计分部主任;

2013年7月至2013年9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资深专家;

2018年7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