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镇远县原县长杨仕根被提起公诉

2024-11-14 11月13日,据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消息,近日,贵州省镇远县委原副书记、县长杨仕根(正县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杨仕根利用担任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计划基建科科员、综合规划和技术管理科副科长、科长、综合规划和建设管理科科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总规划师、副局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从江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镇远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今年4月,贵州省纪委监委发布通报称,镇远县委副书记、县长杨仕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5个月后,杨仕根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查,杨仕根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违背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丧失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接、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杨仕根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仕根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黔东南州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共镇远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