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套路贷”怎么把律师和民警也判刑了?

2020-01-16

近年来,各种“套路贷”让人防不胜防,最终目的就是变相的抢夺他人钱财,有些犯罪分子甚至以威胁、暴力等手段抢占他人房产,造成的后果和影响都极其恶劣。


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目前北京最大的一起黑社会性质“套路贷”案进行了公开宣判,52名被告人分别获刑,其中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林国彬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勾结公证处工作人员、律师、民警,以诱骗等方式共骗取68名被害人70套房屋,性质极其恶劣。最终,那些与黑社会人员沆瀣一气的国家害虫,均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法院对被告人林国彬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虚假诉讼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51名被告人中有11人被判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9人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9月至2018年9月,被告人林国彬通过实际控制的公司,以吸收股东、招收业务人员的方式,逐步形成了以林国彬为核心,被告人增涛、韩文军、万元春及律师李春杰等人为成员的层级明确、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通过公证员王纯、李铁林等人的帮助,以办理房屋抵押借款为名,诱骗被害人在公证处办理赋予借款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售房委托、抵押解押委托公证,恶意制造违约事项,利用公证书将被害人房产擅自过户至该组织控制之下。之后林国彬犯罪组织及谭宁恶势力犯罪团伙采用暴力、威胁及其他“软暴力”手段非法侵占被害人房产,通过向第三人出售或采用虚假诉讼等方式,将骗取的房屋处置变现,共骗取68名被害人70套房屋,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1.78亿余元。


公证人员王纯、李铁林等9人明知林国彬等人实施诈骗犯罪,仍为其提供帮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的共犯。最终以诈骗罪判处公证员王纯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公证员齐玮、王俊杰、杨益、李铁林犯诈骗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律师李春杰,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虚假诉讼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原东城分局民警庞笑天,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虚假诉讼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案中的被害人多为老年人,诈骗手段是人们熟知的以投资保健品、收藏品为由头,犯罪分子让受骗的老人拿房本贷款投资,最后经过与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律师、民警的共同运作,获得被骗老人房屋的全权售房委托公证,来个偷天换日,把老人的房屋出售变现。


诈骗分子告知受害老人,投资保健品公司既可以免费吃昂贵的保健品,还能每月收到部分投资的利息回报,而贷款本息由保健品公司负责。听上去是不是稳赚不赔的买卖?这样的好事一定会让很多人心动。可是仔细想想,如果本息都由保健品公司负责,还每月给你投资回报,那保健品公司从什么地方挣钱呢?


68岁的李淑惠老人就是在他人介绍下拿房本进行的抵押贷款投资,最终掉进了陷阱。2018年8月20日,她以价值500多万的房子做抵押,签了270万元的借款合同,并在北京方正公证处做了公证,这270万当天就转给了保健品公司。办理贷款公证手续4天后,她的房子就被人过户,第6天就来了多名壮汉用暴力手段清房,将李淑惠老人和她的老伴连拖带拽赶出了自己的房子。李淑惠的老伴经过此事很快就住进了医院,2019年春节期间,在疾病与气愤中去世。


另一位遭遇相似的赵惠荣老人,以市值400多万的房子抵押借了161万投资藏品公司。藏品公司介绍说以房抵押贷款,入股成为公司股东后,可以快速、高价在海外拍出自己的收藏品变现。相关手续是在朝阳区不动产交易大厅办理,办了三次,房子就被过户了,直到清房老人的子女才知道有这么一件事。


同样被人莫名其妙把市值1100多万的房子卖掉的还有高磊,他2015年11月,以房抵押向小贷公司借了300万,在北京方正公证处做的公证手续,每月他都正常还着利息,第六个月当他想要回本金时,发现小贷公司的放贷人联系不上了,电话不接,短信不回。感觉情况不对的高磊赶紧去朝阳区不动产交易大厅查询,发现自己的房子早在两个月前已经被人过户。



本案中的受害人都是只办理了“以房抵押”借款,但最后房子竟然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莫名其妙的被过户卖掉了,犯罪分子是怎么做到的呢?


2018年5月,随着大量被暴力清房的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报案,该类案件引起北京警方高度重视,被害人的房子究竟是怎样被过户的?也成为了警方要揭开的秘密。


警方发现,被偷偷过户的房子一般都有三份公证文书:一是赋予抵押借款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二是全权售房委托公证;三是解押抵押公证。在一份全权售房委托公证书上显示:受托人可以代办银行还款手续,代理房地产的解押登记手续并领取产权证。代为确定房屋价格、出售房产,并代收房款等。



事实上,被害人贷款的数额一般连房产市值的一半都不到,但却在短时间内被人强行过户,那对被害人强取豪夺的幕后黑手究竟是谁呢?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侦支队探长杨应达:我们发现这些老年人的房子,被受托人过户到九州寰球、保俶商贸、福燚通、京晟嘉汇和原道训这几家公司,我们又对这几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进行查询,发现这都是林国彬团伙底下的几大骨干。


林国彬,36岁,北京顺义人,北京京晟嘉汇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京广金融服务外包公司实际控制人,此前曾做过房产中介公司的业务员。



在锁定林国彬犯罪团伙的同时,警方也锁定了涉案的北京方正公证处公证员王纯、齐玮、王俊杰、杨益,北京国立公证处公证员李铁林等9名公证人员,以及两名涉案律师和涉案的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民警庞笑天等。2019年9月,北京警方采取集中抓捕行动,陆续将52名犯罪嫌疑人悉数抓捕归案。


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二支队副支队长李国庆:他找的对象就是特定对象,要岁数大,家里有房,他在借款过程中先查选定对象家里有没有公检法司人员、有没有债务,所以说有的个别民警在这里头给他提供了一定的帮助。


庞笑天,原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民警,林国彬犯罪组织的7名股东之一,占股7%。他利用职务便利直接查询被害人户籍情况,如果发现作案目标家里有公检法司从业人员,会提示林国彬组织直接放弃。在后期暴力清房时,庞笑天也利用专业知识给林国彬团伙提供帮助。


锁定作案目标后,办理贷款手续时,林国彬团伙成员会把被害人带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最大的坑也就在这里。


按被害人的意愿,他们只是以房抵押进行借款,并没有出卖房子的意思,正常情况下,他们只需要做一份赋予抵押借款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就足够了,但被害人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了全权售房委托公证和解押抵押公证。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孙振宇:被害人在签署合同过程中,他们认为只是以房抵押,而不是出售房屋,再单独签署一个出售房屋委托合同以后,就面临着什么?就面临着房屋委托给他人可以直接出售。


大量的被害人也讲到,他们在公证处签署文件时,根本就不知道签的是啥,公证员不但没有告知风险,有的甚至根本就不在场。


被害人李淑惠:叫我签签签,说快点儿快下班儿了,签完了以后他们一份儿都没给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内容。


公证员本该依法替被害人把好公证文件的法律风险,尽到告知警示的职责,但涉案公证员却为了私利出卖应有的职业良知,为林国彬团伙提供帮助,将被害人推入房子被骗的深渊。


据了解,王纯作为北京方正公证处四部的部长,最早的提成是收费的25%,证据显示,王纯2016年的收入达到了190.7万元。法官介绍,为了让相关公证文件更有利于林国彬团伙,甚至被害人在公证处签署的文件都是经林国彬团伙的涉案律师李春杰等精心修改过的。



法官介绍,很多老年人之所以掉进林国彬团伙“套路贷”的陷阱,就是被所谓“以房养老”以及现在社会上非常风行的收藏品投资、保健品投资等项目所诈骗,然后才有以房子做抵押贷款,最后钱被上游诈骗公司骗走,房子又被林国彬团伙设套卖掉。


针对此种情况,法官建议,老年人对社会上所谓的以房养老、收藏品投资等项目一定要慎重,最好做到不听不信、不参与,对于一些亲朋好友所说的借钱过桥、用房子抵押贷款等,千万不要轻易答应,如果确实有资金需求,最好征询子女意见,到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办理。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 钟欣:在签署任何的文书的时候,一定要慎重,比如借款合同,一定要看清楚你签署的是什么。


来源: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