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与疫情相关非正常商标申请代理行为

2020-03-09

前些天,国家知识产权局先后驳回了“李文亮”“火神山”“雷神山”“钟南山”等恶意商标注册的申请。随后,为了打击这种恶意抢注行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又下发通知,并部署了专项整治行动。


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下发关于严厉打击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非正常商标申请代理行为的通知,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综合运用监控排查、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联合惩戒等措施,强化商标代理行业监管。



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对“火神山”“雷神山”等1500余件与疫情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实施管控,对参与相关代理业务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了筛查,并已转送所在省(区、市)知识产权局查办。今后还将持续加大对与疫情防控相关非正常商标申请代理行为的监控排查力度,及时转送查办。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要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转办的代理非正常商标申请行为线索,立即组织立案调查,对不当行为责令其立即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报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停止受理其办理商标代理业务;对触犯刑法等相关法律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通知要求,全国性相关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要指导当地相关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强化业内自律监督,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会员单位及时予以惩戒,对非会员单位依法依职责予以通报曝光、公开谴责。


通知要求,切实加强信用联合惩戒。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要加快建立健全商标代理信用记录档案,将严重违法违规等行为记入代理机构和个人档案,及时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并向社会公布,同时依照规定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惩戒,并在有关知识产权扶持激励政策实施、品牌机构培育、人才选拔等工作中予以严格限制或取消资格。


一些人企图把具有特殊意义的抗疫标志作为商标,用来为自己谋取商业利益,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有违公序良俗。商家逐利应取之有道,某些企图趁着疫情捞一笔的人,应该依法惩处。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