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人员干这事要罚款最高三万

2020-04-07

自境外疫情暴发以来,中国成了少有的安全之地,不少海外华人通过各种途径回国,其中却不乏隐瞒疫情甚至导致他人感染者。

 


昨天,国务院联防联控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依法防控境外疫情输入的最新情况,入境隐瞒疫情最高可罚3万元。

 

发布会上,海关总署卫生检疫司副司长宋悦谦表示,绝大多数进出境人员都能够遵守海关规定,如实填报健康状况,但是还有少数人员抱着侥幸的心理,在填报健康申明卡时隐瞒疫情、掩盖症状,企图蒙混过关。

 

比如近期海关查获的六起案件,有的人在入境前14天有过疫情严重国家或者地区的旅居史,但在入境时不向海关如实报告。有的人在飞往国内的航班上服用感冒药,但在入境时未向海关报告。还有些交通工具的所有人,在向海关申报船员健康状况时,隐瞒了船员存在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真实情况。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海关将依法给予警告或者最高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女子隐瞒症状确诊后直接进重症室

 

5日,北京市召开的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一例出现症状隐瞒不报人员,拖到病情严重不得不入院治疗时已成重症。

 

一位在英国伦敦探亲的女士与其丈夫3月19日从伦敦出发,3月20日抵达首都机场,抵京后在海关申报时填写健康无异常,后至集中医学观察点进行隔离观察。

 

3月25日,夫妻均未参加隔离点动员的隔离观察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3月30日晚,该女士出现咳嗽、咳痰、恶心、精神不振等症状,自行服药,在工作人员询问其健康状况时不进行报告。

 

4月3日,夫妻解除隔离,由集中隔离点车辆转运至市内集散点,后由家人驾车接回小区,在小区保安处出示隔离证明、进行登记、测体温后回家。当天晚上,患者出现高热达39℃,4月4日上午由家人驾车送至北京朝阳医院就诊,采集患者标本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即由120救护车送至定点医院治疗。

 

4月4日,结合患者境外旅居史、肺部影像、血液检查等诊断依据,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重型。已对密切接触者采取相应管理措施。

 

因患者在隔离观察期间已出现症状,却隐瞒不报,导致延误治疗,就诊时已发展为重型,进入重症监护室治疗。

 

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和社会负责,隐瞒不报,害人害己。


来源: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