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长姜伟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2020-06-03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2日发布消息:铁力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姜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官方简历显示,姜伟出生于1965年3月,黑龙江伊春人。1987年9月份,姜伟任伊春市汤旺河区人民法院文书,正式进入黑龙江政法系统。他从一名文书做起,一步步升为伊春市汤旺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正科级)。2000年1月,姜伟由法院系统转入公安系统,任伊春市公安局汤旺河分局副局长。不到两年,他又回到汤旺河区人民法院任副院长。2006年12月,他任伊春市新青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1年12月至今,他任铁力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截至落马被查,姜伟在政法系统任职长达33年,其中任法院院长13年有余。

 

据悉,2014年,姜伟曾因为履职不力被问责。

 

根据最高法的通报,黑龙江省铁力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姜伟自2011年担任该院院长后,未认真履行本院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特别是在发现该院执行局存在将执行款存入个人账户、不开具三联单、未建台账等问题后,既没有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也没有采取有效的监督和整改措施,致使该院执行局长期存在私设小金库、违规收费、违法截留执行款等违纪违法问题,并最终导致该院原执行局长郑文三因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等违法犯罪问题被追究刑事责任。

 

通报称,姜伟作为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对上述问题的发生应当承担教育监管不力的领导责任。目前,姜伟已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姜伟简历

 

姜伟,男,汉族,1965年3月生,黑龙江伊春人,1983年5月参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政工师。

 

1983.05—1984.08 伊春市汤旺河林业局白桦河林场工人

 

1984.08—1986.12 伊春市汤旺河林业局技校营林专业学习

 

1986.12—1987.09 伊春市汤旺河林业局石林林场团支部书记

 

1987.09—1990.07 伊春市汤旺河区人民法院文书(其间:1988.09—1990.07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1990.07—1994.04 伊春市汤旺河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4.04—1997.07 伊春市汤旺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副科级)

 

1997.07—2000.01 伊春市汤旺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正科级)

 

(1995.01—1998.01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2000.01—2001.11 伊春市公安局汤旺河分局副局长

 

2001.11—2006.12 伊春市汤旺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2006.12—2011.12 伊春市新青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1.12至今 铁力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来源: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