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民伤财权钱交易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谭本仲受审

2021-03-26

3月26日上午,湖南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谭本仲受贿一案。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2008年至2020年,被告人谭本仲利用担任临澧县县长、常德市纪委副书记、汉寿县委书记、石门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湖南某通程有限公司、湖南某置业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蔡某、周某、左某、王某、冉某、徐某等在工程项目承揽及工程款拨付、医疗设备及药品采购、项目开发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或个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539.2678万元,其中既遂6384.9058万元,未遂3154.362万元。

 


庭审中,控辩双方对相关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就本案有关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谭本仲作了最后陈述。

 

因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据悉,谭本仲于2020年6月初被官宣落马,11月末被双开。

 

经查,谭本仲违反政治纪律,进行串供,伪造、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公款大吃大喝,盲目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排斥异己;违反廉洁纪律,以打牌的方式大肆敛财,搞钱色、权色交易;违反群众纪律,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肆意插手工程项目建设,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医疗设备及药品采购、项目开发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谭本仲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毫无纪法意识,贪得无厌,生活糜烂,德不配位,与私营企业主勾肩搭背、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通过肆意插手工程项目疯狂敛财,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国媒网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