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先后对刘电新等43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4-03-18 情 况 通 报

2024年3月6日,山东泰通金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电新到泰安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投案自首。公安机关当日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案件侦办工作正在依法有序推进,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公安机关先后对刘电新等43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现已查明的涉案资产均已依法查封、扣押、冻结。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加大工作力度,坚决维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

(二)现初步查明,刘电新等犯罪嫌疑人注册成立并实际控制700余家公司。其中大量公司属于空壳公司,无实际经营业务,仅用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刘电新等犯罪嫌疑人还存在利用山东华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进行非法担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

请广大集资参与人依法表达诉求,不信谣、不传谣,不参与非法聚集活动。对散布谣言、非法聚集、寻衅滋事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希望广大知情群众积极举报有关犯罪线索。

联系人:

陈警官 15689678110

刘警官 0538—8937110

泰安市公安局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