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阳市委原常委胡绪阳被决定逮捕

2024-03-20 3月19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湖南省衡阳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胡绪阳(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胡绪阳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简历显示,1967年出生的胡绪阳为湖南宜章人,1990年参加工作后曾任湖南师范大学附中教师、校长办公室干事、校长办公室副科级干事等职。1996年9月,胡绪阳离开学校进入湖南省委组织部干部四处担任干事,此后,除了2008年12月至2011年9月担任湖南省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外,胡绪阳一直在湖南省委组织部任职,到2019年1月,其已经担任湖南省委组织部副巡视员。

2019年10月,胡绪阳开始担任湖南省衡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21年9月起,同时任市委统战部部长。

2023年7月3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湖南省衡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胡绪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1月2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湖南省衡阳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胡绪阳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胡绪阳身为组工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肆意破坏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践踏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唯私唯利、卖官鬻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串供,转移、隐匿财产和证据,指使涉案人员潜逃海外,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组织原则缺失,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公权私用,大搞权权交易,权钱色交织腐化;私欲膨胀,培植“白手套”,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政商勾连,利用职务便利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胡绪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胡绪阳开除党籍处分,按程序终止其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