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详解“民告官”案监督为何要检察长到一线啃硬骨头

2021-09-27 9月27日,最高检举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春雷介绍,2019年11月至2020年12月专项活动期间,各级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坚持带头办案,共包案化解行政争议2700余件,占化解案件总数的44%。



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此类检察监督案件中,为何要强调领导带头办案和化解重大疑难复杂行政争议?杨春雷介绍,办案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基本方式。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是担任领导职务的检察官。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既是履行检察官职责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中央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的应有之义。

杨春雷介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作为行政检察的新任务,尚处于起步阶段,在检察机关内部有规范完善的过程,对外有逐步赢得认同的过程。强调领导带头办案,能够强化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对行政检察的重视,推动突破制约行政争议化解的瓶颈,以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带动行政检察力量配备、人才培养和机制建设。

杨春雷还表示,行政争议经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进入检察监督环节,往往是法律关系错综复杂、争议持续多年的“硬骨头”。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检察长到一线啃“硬骨头”,发挥领导干部协调对接外部资源的优势,有利于推动检察监督与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更好地对接,有利于实现检察监督与有关机关依法履职贯通融合。

“领导干部通过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并总结经验,发现深层次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决策,对推进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具有重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杨春雷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