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是继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之后的又一部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但是因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繁杂,审批及监管权限划分不够清晰等原因,导致行政许可环境不够理想。全国政协委员刘金虎建议加强对于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
“加强行政许可的监督,对于建设法治政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刘金虎委员对记者说,只有依法行政并且加强监督,才能促进政府行政许可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刘金虎认为,行政许可的实施离不开对行政许可的全方位监督,一方面,行政机关应加强内部的监督工作,另一方面,各级行政监察部门、人大、检察院、审计部门都应加强对行政许可审批机关的监督。同时建立、健全有关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许可决定的备案制度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许可决定的申诉检查制度和行政许可统计制度等,这样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通过监督机制促使行政许可机关依法行政。
“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不单纯是法律执行问题,还涉及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等问题。”刘金虎建议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责任落实到审批部门和个人,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监督制度,使对行政许可工作的监督常态化。建立监督行政许可审批的合法性、公开透明性,对违反规定的行政许可行为,实行社会举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