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田惠光调研发现,虽然审批事项取消下放的数量不少,但对政府职能转变产生的影响尚未充分显现。目前,许多地方的清理审核,许多仍然依赖各部门的自我评估,造成取消下放的项目含金量不高,同时,我国有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两类审批,除国家层面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外,省级层面从自身管理需要出发,也设定了大量“非行政许可审批”,甚至县级通过红头文件设置管理项目。
“要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事项,依法建立公开、透明、便于监管的行政管理体系,尽快组织开展对相应法规的立改废工作,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基础。”田惠光说,由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涉及很多社会组织的切身利益,因此难度较大。建议国家对省级设定的非行政许可的清理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和督查推进,非行政许可审批应该全面清理,确实应该保留的,要纳入行政许可。各级政府编制部门权力清单要向社会公布,并研究制定国家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包括逐步建立统一的各级政府政务行政职权目录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等,出台相关政策和法律支持,实施动态监管,对地方政府简政放权进行整体监管,促进政务服务均等化。